在解除夫妻关系所引发的财产争议中,时效性问题不可忽视。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相关法律
法规:
首先,若在
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或者破坏夫妻共有财物质品,或者编造
虚假债务从而侵犯对方经济利益的行为,在
离婚之后,受害方有权立即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夫妻共有财产。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法律设定了为期三年的时效期限,从受害方得知该行为之日开始计算;
其次,如果有人希望对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撤销,那么必须在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
诉讼申请;
最后,若在
财产分割过程中存在任何未分配的夫妻共有的资产,受害方同样可以在离婚后三年内申请重新分配。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