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关于
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应当尊重并遵守以下诸多原则内容,以建立公正、公平的离婚财产分割环境,如:
1.男女平等原则。
在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这一重要事项时,夫妻各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去分享并处理共同持有的财产;
2.关爱
未成年人和关注妇女权益的原则。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及保护弱势群体,在
财产分割方案上可赋予女方适当的倾斜政策;
3.尊重新婚姻无过错原则。
若另一半出现严重不当行为,例如
重婚或是与他人类似
同居这样的情形造成了
离婚局面,无辜受害的方可寻求离婚损失补偿等补救措施。
但如果有确切
证据证明女方存在出轨
违法行为,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应认定其为过错方,从而使
财产分配结果更加倾向男方。
此外,对于属于夫妇任何一方的婚前个人财物,则不在离婚财产分割范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