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
离婚与
复婚之后,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若
当事人之间就财产的归属或分配方案存在明确约定的情况,则应依据双方的协议来处理婚姻期间所产生的
共有财产。
其次,若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并未有任何特殊约定,那么在面对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上,他们有自主决定权去商议具体的分割方法;
而针对属于某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部分,其所有权保持不变。
再次,倘若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无法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关于
财产分割的共识,此时便可选择向法院提
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已将某项财产划归某一方所有的话,即使在后来的复婚阶段,这项财产依然被视为该方的
个人财产,并不因此而回到婚姻
共同财产的范畴。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