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罪所对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主要指向的是那些实施了组织、运营及主要收益获取的相关活动的人士。通常来说,只要有涉及到开设、经营或是管理赌场的任何举动,都可能会触犯此项
罪名并成为其
犯罪主体。至于具体的人数数量,则会因应个案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包括赌场的规模大小以及所涉及人员的各自角色定位等等。在此过程中,并非仅仅根据固定的标准来抓捕特定的几个人,而是需要依据涉案人员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及其发挥的作用来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