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当事人被拘留满十七日之后,通常来说,警方已经基本完成了对该案的初期调查工作。如果他们判定已有充分
证据证明
犯罪行为存在,那么该案件将会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和
提起公诉的程序。检察院有权利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事实依据,作出确定是否对
犯罪嫌疑人提
起诉讼的决策。一旦经过检察院的决定并提出起诉请求,此案件便会被移送至法庭进行审判阶段的处理;反之,如果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那么犯罪嫌疑人就有可能获得释放或者采取其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都各不相同,因此可能会出现与上述描述有所出入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