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等于立刻获释,其目的在于允许
涉嫌犯罪者在等待法庭审理期间在社会环境中继续正常生活,然而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与条件。关于何时能够实现人身自由,需根据案件实际进度以及法院排期而定。当法院完成全部审理过程并做出最终裁决之后,亦或是案件侦办工作告一段落、检察机关并未提出指控时,被质疑者将依据所做出的判决结果或者相关决定获得释放。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均有所差异,因此并无固定的时间表可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