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
个人财产,原则上不得随意转变为
共有财产,除非
当事人双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另行作出明确约定。
在此情况下,男女双方能够协商确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获取的财产以及
结婚前已经存在的财产归属问题,包括所有权由个人享有,共有人共同拥有,或者是部分财产归个人所有,而其余部分由共有人共享。
此外,关于财产归属的协议需以
书面形式加以明确规定。
可见,夫妻之间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途径来实现双方关于将共有财产转换为个人财产的意愿和决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