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
起诉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另行
提出诉讼是可行的。
根据法院的相关规定,只要
当事人在
离婚案件中就
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并且涉及到了判决中已经对其进行了分配的财产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中的规定进行逐项审查。
如果审查结果显示该申请具备适当的再审条件,那么法院就应该正式
立案受理此案;
然而,如果涉及到判决中未作出任何处理的夫妇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的话,法院则需要先将这部分财产告知给相关当事人,同时引导他们通过另行
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