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撞到异物导致车辆受损,责任归属及
赔偿责任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该异物系前方行驶车辆掉落所致,则
当事人有权依法要求肇事车主
赔偿。
倘若高速公路管理方面有失职之责未能及时清理路旁异物,通常来说,投保的保险公司需先行对受损方予以赔偿,之后再依据事实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合法追索。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经依照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