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至多应当延展至原
合同到期后的一个自然月内。
在此期间内,如若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均希望延长
劳动关系,也可提前完成合同续订手续,然而最晚的续订时间不得超过
当事人持续
雇佣关系之日起算满一个自然月,换句话说,即合同期结束后的一个自然月内为续订合同的最后期限,否则用人单位需按法律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薪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
民法院
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