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期间选择
离婚并不意味着您将能获得额外
赔偿,唯有当另一半涉嫌犯有特定的法定肇事行为,即:
重婚罪行;
与她人持续稳定地共处居住;
对
家庭成员进行过激的
家庭暴力行为;
对家庭成员进行恶毒的虐待或遗弃等等,此时无过错方才得以要求补偿其所遭受的损失。
然而,对于离婚造成的
损害赔偿,并无一个统一且固定的衡量标准,应具体结合以下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过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程度;
其是否具备承担经济负担的能力;
受害方所受到的具体伤害严重程度;
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的整体状况等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