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业主与物业公司有义务签署物业服务协议,业主需依照协议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相应的
物业费用。
若物业公司确已依法依规地为各位业主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且并无任何争议,即便是尚未签署书面合同,物业公司亦有权依法收取物业管理费。
业主无权以未实际享受或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履行支付物业费的责任。
《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
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
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