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
逾期若连续逾越三个月之长则可能被执行收车之措施。
所谓
贷款逾期,通常是指
贷款人在贷款
期限届满之后,并未按照既定规定办理相关展期或者转贷手续,进而未能按约坚守
借款合同时所载明的时间限度向发
放贷款的银行偿还应还的贷款本金以及利息,这就使贷款生成了逾越正常范围的周期。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
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