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了
取保候审这一步骤之后,取保候审的状态不会自行消失。
取保候审,具体来说,便是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那些遭受
刑事追诉但尚未遭受刑事
羁押的人员,为了防止他们进行逃避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便会责令他们提供保
证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然后再出具
保证书,从而确保他们能够做到随时随地听从
传唤。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一旦达到最大时限,它就无法自动解除。
换句话说,当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取保候审期限已经期满时,必须立即解除对他们的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