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男方负责承担起孩子的直接
抚养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则有义务向对方付出对应的
抚养费用。
依照现行法律之规定,当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结束时,若其中一方单独负责直接抚养养育子女,另一方理应承担该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关于具体承担费用的金额以及期限长度,则需由两方自愿协商达成共识;
如无法与对方达成协定的情况下,唯有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裁决。
关于男方所应承担的抚养费数额,这需要依据子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家庭双方面临承受教育负担的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加以确认。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