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父母离婚过程中,孩子名下持有的财产不受任何形式的分配程序干涉。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时仅能对其婚姻期间形成的
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划分与分割,而不涉及子女权益下所拥有的财产部分。
倘若子女尚未成年,年龄尚处于
限制行为能力阶段,则此类情况下,父母作为
法定监护人有权利在相关合同上共同签署姓名。
然而无论何时,子女持有财产的所有权皆属于他们个人。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