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不慎遗失了
结婚证书,欲进行结婚证的补办程序,以下步骤将为您提供具体指导:
首先,请务必携带本人户口簿以及个人
身份证明前往原先办理
婚姻登记手续的机构,或如果您的配偶常住在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机构内,同样可以就近提出申请。
在提出补领申请时,您需要同时
递交关于结婚证遗失情况的书面声明,并附上《夫妻关系证明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以供审核参考。
其次,婚姻
登记机关将会对此开展详细调查核实工作,一旦确信您所提供信息无误后,便会为您颁发新的结婚证书。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