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而言,无论夫妇间的婚姻关系持续了多久,他们皆有权享有
财产分割的权利。
从一般的原则来看,倘若夫妻双方都未曾犯下任何过错,那么他们理应以平等的份额来分配家庭财产。
然而,在婚姻关系的
存续期间,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夫妻其中一方便可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是否存在一方蓄意藏匿、篡改、甚至出售、破坏或挥霍夫妻之间共有的财产,抑或是
伪造与配偶无关的
共同债务等滥用
夫妻共同财产的恶劣行为;
其次,当知悉有配偶一方负有法定的
赡养义务之人,遭受较为严重的病症之痛,急待治疗,但另一方却反对承担相应的
医疗费用时。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