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型抢劫所涉及到的三种不同情况包括:
1.在实施了
盗窃犯罪行为之后,为了掩盖或隐藏被
偷窃的
赃物本体、抵挡追捕者或破坏可能成为其
证人的
证据并制止其发表不利言论,而作出的无法控制的
暴力或采取暴力威慑手段;
2.在实施了
诈骗犯罪行为后,也同样是出于上述目的,使用暴力或是以暴力相威胁来掩盖或隐藏被骗取的财物本体、对抗
逮捕者以及销毁能表明其
犯罪的证据及其相关
证言;
3.在进行抢夺犯罪时,为了实现相同的非法意图,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来掩盖或隐藏被抢夺的财物,以此对抗追捕者或者销毁可能指控他们有罪的证据和证词。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
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