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间的遗弃行为具有极其恶劣之性质,则可能构成
犯罪意义上的遗弃罪。
构成遗弃罪需满足以下几方面要素:
1、其犯罪客体主要是针对
家庭成员之间所享有的平等权益进行侵犯;
2、在
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上,必须存在对诸如老人、儿童、病患或其他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在应尽
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无视并拒绝履行此种责任,而且
情节严重与否也是决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
3、从事这类遗弃行为之人必须是在法律规定中对被遗弃者承担着抚养义务并且实际具备抚养条件的人;
4、主观主导意识上必须持有故意的心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