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出来的
遗嘱具备合法的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遗嘱人亲自操控计算机来实现遗嘱内容的打印,然后再亲手在遗嘱文本末尾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附注上具体的年份、月份以及日期等信息,这样就形成了一份
自书遗嘱。
然而,如果遗嘱人由于自身文化素养较低的局限性,聘请其他人协助他完成遗嘱的打印工作,那么遗嘱人应当在打印出的文件上标明具体的年份、月份和日期,同时由负责打印的人、其他
见证人和
立遗嘱人共同签署姓名,这时候这份遗嘱将被认定为是一份
代理书写的遗嘱。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