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含有威胁性内容的短信会
触犯法律红线。
所谓恐吓威胁,即行为主体利用未来可能实施某种危险行动的语言或手段对被恐吓者或其
直系亲属进行心理上的施压和威胁。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严重时甚至会导致
刑事犯罪案件的发生。
然而,需注意的是,单纯的恐吓行为并不构成
犯罪,但如果在恐吓过程中伴有索取财物等非
违法手段,则可能涉嫌构成
刑法中的敲诈
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
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