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抗辩权是由法律规定或者依据双方
当事人事先约定生成的特殊权利,主要包括法定抗辩权以及合意抗辩权两类。
法定抗辩权是指由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当面对对方提出请求权时当事人所拥有的对抗权益的权力;
而合意抗辩权则是基于当事人双方对契约自由原则的遵循,通过明确的契约条款约定出来的,用于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
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