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被继承人离世之后,未清偿之
债务将由以下特定人群负责偿还:
1.若
债权人(即偿还义务人)已故,其留下的
遗产继承人应在自身所
继承之财产范围内,对该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2.如无任何遗产可供执行,且债务具有
担保方存在时,则此种情况下的担保方应主动履行其
保证责任;
3.若该项债务同时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务责任范畴之内,那么当该债权人离世之后,其遗孀或配偶将会承担起相应的债务偿还义务。
4.若上述三种情形均未出现,则当被继承人离世之时,相关债权和债务关系将自动解除,无需再行还款。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