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主毫无过失的状况下触及违反交通
法规或者酿成交通
意外事件,从根本上来讲,车主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唯一能担责者仅限于实际操作
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在租赁、借用等特定事由下,
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员并非同时担任用路人的话,若因此类情况引发
交通事故导致利益相关方受损害,其责任应归属于履行驾驶任务之
机动车辆的使用人,且必须由他们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员也对此次伤害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时,应当负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