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房地
产权益之争的案件中,如若原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出现了错误、不够清晰明了或其所采用的法律条款存在瑕疵、甚至严重违背了法定程序,那么
二审法院将有可能对该案进行
改判。对于
当事人而言,如果他们对地方法院作出的第
一审判决持有异议,可以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而对于当事人对地方法院作出的第
一审裁定表示不满的情况下,同样可以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个自然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一)原判决、裁定认定
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
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
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
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