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发现在开发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
延期交房之情形下,
购房人士均可依法提
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1、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购房者进行房屋交付,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
交付标准;
2、开发商在通知购房者接
收房屋之时,购房者认为该房屋并不符合双方所约定的交房条件,因此拒绝接受房屋钥匙,同时要求开发商对其因延期交房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予以
赔偿;
3、购房者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房屋接收手续,但随后却以房屋仍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由,向开发商提出承担
逾期责任的请求。
其次,如发现开发商确实存在延期交房的情况,购房者可先行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函,要求其尽快履行交房义务。若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按时交房,则购房者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