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所签订的
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日期进行房屋交付,即构成了“
逾期交房”行为。这属于针对
购房者
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的争议,人
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包销商参与
诉讼程序。在出卖方、包销商以及购房者均已就各自在该合同中的
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依据相关约定来确定各方在此次
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
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