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遭遇
一房多卖的情况,作为拥有有效合同权益的
当事人,享有请求
履行合同并获得相应房屋交付的权利。至于那些签署了
可撤销合同或者
合同效力不被认可的当事人,则自知晓相关事实的那一天起,有资格在一年之内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所有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利息,同时还可索取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总额一倍的
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