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一旦妻子即将分娩而丈夫却面临
刑事拘留的情况下,该名丈夫将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若在未委托
辩护人且法律援助机构亦未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服务的情况下,该名丈夫可依法向值班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将有责任和义务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以及对
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与此同时,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看守所均应告知该名丈夫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且为其约见值班律师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因此,作为妻子,您可以积极协助丈夫联系相关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值班律师,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