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于
盗窃罪的定性与
量刑主要取决于盗窃行为本身的特性、
涉案金额及是否存在其他严重
违法情节。例如,若某人自身未直接实施盗窃行为,而是间接地协助他人进行盗窃活动,如提供盗窃所需工具、透露情报或掩盖行踪等,此人则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的
共犯——即所谓的“帮助犯”。依照现行刑法规定,此类帮助犯往往会比直接实施盗窃者承担更为轻微的
刑事责任。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间接协助的手段、程度、对盗窃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若经查证,该间接协助行为已达到
犯罪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其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罚,同时并处或单
处罚金。然而,具体的刑期应由法院依据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条款予以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