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于判处
拘役的罪犯而言,其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且最低不得低于两个月。以
危险驾驶罪为例,此种
刑事犯罪常被处以拘役
处罚,故若被告因犯危险驾驶罪而获
缓刑宣告,则该缓刑考验期限往往不超过一年,但最低仍需达到两个月。至于实际的考验期限,则须依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