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在
共同犯罪活动中,对于起次要或辅助性作用的
从犯,应当依法予以从轻、
减轻处罚乃至免予
刑事处罚。假设
盗窃罪涉及的
案值高达人民币10万元,且此项
犯罪行为构成了共同犯罪的一环,同时被告人被判定为从犯,那么在进行审判时,法院必须充分考虑到被告人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所做出的贡献,并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从而决定给予其从轻、减轻处罚或是免于刑事处罚。最终的判决结果将依据案件的所有相关事实、情节、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存在悔过自新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若被告人确系从犯,并且具备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法院或许会作出相对较轻的
刑事判决,例如判处较短的
有期徒刑或者处以相应数额的
罚金。然而,具体的
刑罚裁决仍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慎重判断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