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行为时务必须出具逮捕证以备公众查验,并需于二十四小时内将此项事实通知至被捕者家人。被捕者在此之后将被移送至看守所予以关押
拘留。因此,
刑事拘留在监狱中的整个流程应涵盖被捕、出示逮捕证、通知
家属及随后的看守所
羁押等环节。这一系列程序均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进行,从而
保证了被捕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尊重与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