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攻击执
法人员的
犯罪案件称作“
袭警罪”,其界定是针对使用
暴力或威胁手段以故意冲击或破坏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构成袭警罪需满足以下几个要素:首先,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暴力或威胁的行为方式;其次,袭击的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对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构成实质性的威胁。若行为人采取了诸如使用
枪支、
管制刀具或者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极端手段,并且对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那么他将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