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若人民检察院经全面调查核实,确认某
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
证据真实确凿、充足有力,依据法律规定应予追究其
刑事责任时,则应依法做出
起诉决定,并向上向
民法院提交对被告人
提起公诉的申请。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将会将所有
案卷资料及重要证据悉数移交至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若犯罪嫌疑人自愿坦白并对其犯下的罪行表示认识到错误和接受惩罚,则人民检察院将围绕
主刑、
附加刑以及是否符合
缓刑条件等制定公正合理的
量刑建议,并且协同做出的具结书等相关材料共同移送至人民法院。关于
盗窃类
自诉案件,如在审理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这寓意着他们已成功获得
保释资格,可短期内避免必要的
拘押。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只是整个
刑事诉讼程序中所经历的一环,通常发生在
侦查阶段或是
审查起诉环节。简单来说,在面临取保候审的状况后,案件仍需遵循刑事诉讼
法规定的严格程序进行,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关键步骤。一旦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案件提起公诉,那么上述法条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均将适用于该案件的审理过程。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保候审后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但基本流程通常涵盖了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向人民法院提交
公诉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等多个环节。一旦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案件提起公诉,那么案件便将正式步入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也将面临来自法院的公正审判。若法院最终判定被告有罪,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不得不面对相应的
刑事处罚;反之,若判决被告无罪,那么犯罪嫌疑人将重获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
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
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