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
职务侵占罪的
犯罪主体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必须是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承担职位的人员;其次,需要该相关人员能够运用其职务所赋予的权力,将本应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占为私有。同时,只有当该等人侵吞的财务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即达到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时,才会被认定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到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是由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单位
执行公务的人员,那么他们实施了上述行为的话,则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
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