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取保候审及
缓刑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明确地指出:此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关联关系。取保候审,即被依法采取保护性的
强制措施以确保特定对象即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致逃脱
法律制裁,同时也能预防其自身或者其他人可能面临的潜在危险性。然而,缓刑则是一种特殊的
刑罚执行方式,它是由法院在对罪犯作出判决时,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决定在一定时间内暂不对其执行刑罚的现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罪犯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不再存在再次
犯罪的风险;以及宣告缓刑对于罪犯所在社区不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因此,即便某位罪犯曾被取保候审,只要他满足上述条件,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换言之,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决定罪犯是否能够获得缓刑,而是要依据罪犯的具体
犯罪行为及其表现进行综合判断。若罪犯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那么即便在
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也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反之,若罪犯并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那么即便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也未必会被判处缓刑。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与能否
判缓刑之间并无直接的法律联系,最终能否获得缓刑,还需视乎罪犯的具体犯罪情况及其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