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刑期届满之后是否将进行
逮捕,这完全取决于人民检察院针对具体案情的深入审查与评估结果。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
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并
批准逮捕的过程中,必须由检察长亲自作出决定。而对于那些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应提交至检察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并最终做出决定。因此,若犯罪嫌疑人在
拘役期满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其仍具有逮捕的必要,那么便有可能批准逮捕。然而,在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过程中,还需综合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如
证据的充分程度、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