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所述,针对
强制猥亵他人或
侮辱妇女的不法行为,即便得到受害者的宽恕与理解,依然可能触犯相关法律
法规,构成
犯罪事实,必须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然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便可豁免
刑罚。因此,即使
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他仍然有可能面临
刑事审判,受到相应的
法律制裁。然而,在
量刑过程中,受害者的谅解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考量因素,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