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确的态度,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接收到关于
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之后,应在短短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的决策。这也意味着,倘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
辩护人提出了
取保候审的请求,他们应该会在
递交申请之后的三天之内得到决策结果。若有关机构对于变更强制措施持有异议,他们需要向申请人解释原因并阐述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