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
犯罪未遂即
行为人在实施
犯罪过程中已经开始着手进行罪行的实施行为,然而却因为无法克服自身意志之外的种种因素而未能达到最终目的。其中,
强奸未遂作为犯罪未遂类型中的一种情形,自然也被视为强奸罪的一个构成方式。依照该法律条款的明确指示,对强奸未遂这一
违法行为的惩处,应当参照已完成的强奸罪犯所应遭受的
刑罚进行
量刑,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适当的减免或从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