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明确规定,
袭警罪特指任何人员对正在依照法律
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采取
暴力手段进行攻击的恶劣行径。若相关
行为人利用
枪支和
管制刀具实施袭击,或通过
驾驶机动车辆撞击等方式,对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即便行为人未使用上述危险武器,其攻击行为仍对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亦有可能被判定为袭警
罪名成立,并按照其具体
犯罪情节受到相应程度的
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