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第八十七条明文规定,法律
追诉时效期的确立主要依赖于
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法条中最高
刑罚顶额程度。以
抢劫罪为例,其法定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故而在该类
犯罪案件中,追诉时效期设定为十五年。若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历经十五年仍未被发现或追究,则原则上将不再进行追诉。然而,若在二十年后,
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