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明确规定,若在
刑事审判环节,法院经全面审查确定被告人为无辜之人时,应对其作出无罪裁决。这就意味着,倘若某位公民在遭受
刑事拘留之后,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审理,最终被判定为无罪的话,那么他将无需为此承担任何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留下
案底。案底通常是指
犯罪记录,然而无罪裁决恰恰证明了被告人并未被认定为有罪,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
休庭,
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
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
无罪判决;
(三)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
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