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确凿
证据的前提下,我们不应当轻易地予以
逮捕并判定其构成
猥亵罪。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所作出明确规定,强制猥亵、
侮辱罪必须通过
暴力手段、
威胁恐吓或是其他非法方式来
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女性,这是该
罪名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若缺少上述关键性证据,便无法证实
犯罪行为的确切存在,因此,我们不能对相关嫌疑人员或被告进行定罪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