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所述,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涉及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
拘留惩罚;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将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惩戒。若此类燃
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涉嫌触犯了前述法律条款,即可能被视为违背了我国对爆炸性物品实施管理的相关规定,那么根据该法条的规定,涉案人员可能会遭受拘留的
处罚。具体的
拘留期限需视实际情况而定,若
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若情节较轻,则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至于是否会被判定有罪,这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引发了
重大事故,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危险物品
肇事罪,根据其所带来的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若后果极其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