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在于,
犯罪分子必须以
非法占有的心理状态,趁他人疏于防备之际,公然地掠夺
数额较大的公共或者私人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明确阐述,在我国,
犯罪构成要件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犯罪主体必须是依法年满十八周岁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犯罪客体为,对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害;再次,犯罪主观方面由犯罪人出于非法占有所侵吞的公私财物这一明确意图;最后,犯罪客观方面要表现为,犯罪人在他人无防备时,公然实施的,以
暴力手段抢走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公开行为。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未达到具备较大价值的权限,但是凭借多次掠夺依然有可能构成抢夺罪,这种情形下依然将被视为严重
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如果犯罪人事先准备好武器或
凶器参与掠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将按照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进行惩处。相较之下,
抢劫罪的惩罚力度更为严格,因为携带武器或凶器进行抢夺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显然更为严重。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构成抢夺罪需满足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趁人不备夺取财物的行为、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抢夺等多个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