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指出,当被告因偷盗
犯罪而归咎于自己之后提出上诉时,第
二审级别的人
民法院将会着手对此上诉案件进行详细审查。若原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均属准确无误且
量刑恰当,那么第二审法院应依法裁定
驳回上诉请求,并维持原判。然而,倘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则第二审法院应当依法
改判。另外,若原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模糊不清或者
证据不足以支持其结论,第二审法院有权在查清事实真相后予以改判,或者裁定
撤销原判,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第二审法院在
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再次提出上诉或者检察院提出
抗诉,那么第二审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并且不得再次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
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