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针对侵犯警察权行为所设立的
袭警罪,其
量刑标准主要集中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这三个层次上。若
犯罪者以使用枪械或
管制器具,亦或是驾驭
机动车辆实施撞击等极端方式,对警察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那么其承担的
刑事责任将会提高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档次。所以,对于最新发生的涉嫌袭警罪的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诸多具体情况,如袭击警察的手法、造成的伤害程度及其所在环境等等。如若案件中有涉及使用枪械等极其危险且对警察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手段,那么罪犯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反之,若案件并未触犯以上任何一项加重情节,那么被告人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一较轻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
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
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